理論上,遺囑人可以按照他認為合適的方式處置他的財產。如果他寫了一份遺囑,他有權忽略他最親近的家庭成員,或將他的全部遺產留給一個人。它不受血緣關係的限制 – 也允許將財產轉移給鄰居、朋友或家庭圈子以外的其他人。然而,法規為親屬提供了一些保護,無論立遺囑人的意願如何,親屬都有權獲得部分遺產。這就是所謂的強制分享的權利。
誰有權利獲得強制份額?
強制份額是對因死者財產處置而受到傷害的最近親屬的某種保障。重要的是,這不僅適用於立遺囑人寫遺囑而遺漏某些家庭成員的情況。當死者在死前捐贈了所有資產並因此留下了很少的遺產時,也可以獲得強制份額的權利。
在這種情況下,權利受到保護的人是死者的配偶、後代(子女、孫子女)和父母。然而,後者並不總是要求強制分享。 《民法典》明文規定,強制份額 權利獲得強制股屬於依法繼承的人。同時,規定將繼承人劃分為繼承群體。第一個包含配偶和孩子。只有當死者沒有後代時,才會發生第二組繼承,其中也包括配偶和立遺囑人的父母。這意味著,雖然配偶和子女始終有權強制分享(因為他們屬於第一組),但父母只有在死者沒有留下後代的情況下才有權分享。
強制行為何時到期?
份額的本質是保護遺囑中遺漏的或獲得不公平低繼承權的最親近的親屬。但是,此規則也有一些例外。有時死者的決定是有充分理由的——例如,遺囑人決定不給已經多年沒有聯繫的兒子留下任何東西。在這種情況下,他可能會決定使用所 權利獲得強制股謂的剝奪繼承權。那麼,只要立遺囑人在遺囑中註明正當理由,這樣的人就無權獲得強制份額。而且,也不可能是任何理由──規定只允許三種情況有效剝奪繼承權。所有這些都在藝術中指出。 《民法》第 1008 條。
同樣,拒絕繼承的人將無權獲得強制份額。這樣,他就放棄了整個繼承權。因此,他可以避免繼承死者的債務,但同時他也拒絕由此產生的所有權利。最後,被認為不值得繼承的人不能獲得合法身分。然而,這裡一切都取決於其他人(不一定是繼承人)的主動性。他們必須證明藝術中規定的三種情況之一。 《民法》第 928 條。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根據利害關係人的請求,法院將宣布遺產不值得繼承。
強制份額是多少?
然而,讓我們假設一個特定的人沒有被認為不值得繼承,沒有拒絕繼承,也沒有被遺囑人有效地剝奪繼承權。在這種情況下,他有強制分 法國電話號碼資源 享的權利。它將分別相當於該 權利獲得強制股法案適用的繼承份額的 1/2 或 2/3。這聽起來有點模糊,所以值得使用一個例子。
如果立遺囑人留下妻子和兒子,並將全部遺產遺贈給孩子,則妻子有權獲得強制份額。根據法律(如果沒有遺囑)
她將繼承一半的遺產
強制份額是妻子依法享有的份額的 1/2。所以 1/2 * 1/2。總的來說,死者妻子的份額佔全部遺產的1/4。
通常,使用指定分數中較小的一個。獲得更 自然語言處理如何幫助您創造更好的內容 高強制份額(2/3)的權利適用於未成年子女和永久無工作能力的人。
強制股份的限制期限
有權獲得強制份額的人不能無限期地等 粉絲數據 待要求付款。這裡有一個時效期限。在此期限之後,獲得強制份額並非不可能,而是不太可能。這僅取決於有權付款人的善意。
請求強制份額的期限相當長
從立遺囑起需要五年。在此期間,有權獲得強制份額的人可以有效地要求付款。此外,某些活動可能會中斷時效期限,這實際上會給您更多的時間。
然而,強制份額的要求並
不總是與遺囑的準備有關。前面提到的 權利獲得強制股已故丈夫可以輕鬆捐贈一套公寓、一輛汽車以及他生前的所有積蓄。因此,遺產本身將僅由一些低價值物品和銀行帳戶中的少量資金組成。那麼死者的妻子也有權利向兒子提出索賠,強制份額的時效期限將再次為5年。然而,它是從繼承開始算起,即事實上 – 立遺囑人死亡。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
對強制股份的發行有非常明確的規定。這意味著不可能在一篇文章中窮盡這個主題。相反,需要一系列的條目來討論這個問題。然而,上述文字包含了每個要求強制分享或有義務支付的人都應該了解的一些基本資訊。